致优利克全体员工: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并结合我司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,共3天。4月01日(周六)照常上班, 4月5日(周三)正式开始上班。二、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三、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,确保节日安全。特此通知。 武汉优利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———行政部【2017-3-27】